关于开展二〇二三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作者:邓金锋 时间:2023-10-10 点击数: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院体〔09〕号

 

 

关于开展二〇二三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各教学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文件精神,根据本年度学院体育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我院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今年在全院学生中开展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请各二级学院、老师积极宣传,认真组织,保证测试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1. 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

  1. 免测申请表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抄送: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工作(教学)部   2023年9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案

一、测试对象: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学生

二、测试项目

男: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引体向上、1000

女: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800

三、测试时间

2021级和2022级学生由上学期任课体育教师在1020日前完成测试、11月底前完成集中补测和2021级毕业总补测并将数据统一上报体测中心(具体补测安排另行通知)。2023级学生由任课体育教师在10月至11月底前完成测试和随堂补测并将数据统一上报体测中心。

四、测试地点

田径场(5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0米、800米)和体育馆一楼体测室(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五、测试要求

(一)要求穿运动服,运动鞋进行测试,以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同时学生在测试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

(二)测试过程中,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备在测试过程中进行数据输入和接受教师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发生。如果没有学生证将不允许进行测试。

(三)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测试现场负责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测试完毕注意留意通知信息,及时在学院体测平台查看体测成绩。

体测测试成绩查看方法:

1、关注公众号:搜索师生云或扫码

2、输入编号:13018   校名:长沙航空

3、选择角色:学生

或登陆新平台网址:http://172.17.255.28/

学生登陆账号:学号    密码:身份证出生年月日(20020903

六、成绩评定

(一)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二)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三)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四)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五)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七、特殊学生具体处理方法

(一)免测

需学生本人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并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材料),找辅导员签字和二级学院领导(书记)签字盖章,最后将表交到学生体测中心存档,同时告知任课教师免测申请成功。

(二)休学

休学学生要主动联系班委,班委及时告知体测中心休学学生情况,以便体测中心做好成绩备份。

(三)当兵退伍

学生退伍回来要及时办理免测手续,免测理由注明当兵时间和退伍时间。

八、责任分工

(一)体育工作(教学)部体质测试中心负责建立受测学生数据库,打印受测学生名单,并安排体育教师做好学生的各项指标测试工作,保存测试数据,录入体测软件,按照标准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和辅导员负责测试期间协调组织本学院学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项目进行测试和补测及执行学院相关的政策。

(三)医务室在测试期间辅助监测测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并随时做好医疗保护工作。医务室联系电话:18974961468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院体育工作(教学)部。

附件2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 (系)

   

出生日期

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字

二级学院签章

学校体育部门意见

体育工作(教学)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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